女子自学医疗美容,无证行医致他人8级伤残

来源:奔流新闻 2023-03-15 12:51:46


【资料图】

“3·15”前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引发关注。江苏无锡市一女子2018年因在医美机构偶然旁观提眉、祛眼袋等手术,便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顾客,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祛眼袋手术致八级伤残。

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某在未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行医活动,先后为周某、葛某、黄某等人实施提眉、祛眼袋等医疗美容手术,非法获利12230元。2019年12月7日,陈某在某酒店房间内,为被害人黄某进行提眉、祛眼袋手术。术后,黄某左眼肿胀、左眼下直肌肿胀、左眼球受压,致左眼视神经萎缩、左眼无光感。

经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左眼盲目5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2021年4月29日,被告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陈某赔偿黄某37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退出违法所得12230元。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于2018年进入一医美机构担任业务员期间,因偶然旁观过提眉、祛眼袋等手术,便认为这项手术很简单,自己也可以模仿、操作,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退出违法所得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223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选择专业的医美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生,为自己的“颜值”负责,切勿贪图便宜选择“黑医美”。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冯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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