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起实施
每年11月1日定为“厦门营商环境日”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今起实施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1年12月31日表决通过,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对标世界银行指标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破解当前营商环境建设难点堵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条例》确定每年11月1日为“厦门营商环境日”。这部《条例》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予以固化和提升,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构建常态长效机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据国家发改委评价,我市营商环境连续三年名列全国前茅,2021年5月在全国80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评价中,厦门18个指标全部获评“全国标杆”。
《条例》共89条,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产业发展环境、人文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附则等9章,聚焦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责任和监督体系,打造平等竞争、创新开放的市场环境,着力惠企便民,提升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业内认为,《条例》为厦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出最优法治生态,将有效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有力提升城市吸引力、竞争力。
关键词: 厦门经济特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