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法典:注意!你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可能侵权了

来源:腾讯网 2023-10-17 23:14:51


(资料图)

今天(10月17日)记者获悉,最近,无锡的老李夫妇将邻居告上了法庭,因为对方在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老李夫妇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那么,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江溪法庭法官陈莹说:“老李夫妇在去年5月份,突然发现隔壁的一对小夫妻,在自家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这个摄像头可以360度旋转,通过旋转,可以拍摄到老夫妻家中的一些情况,包括小房间,还有包括他们在厨房、客厅走动一些活动的情况。”

老李夫妇认为,邻居小胡夫妇家安装的摄像头已经严重侵犯了老两口的隐私,于是报警要求对方拆除。

陈莹说:“前期通过派出所的调解,两个被告也意识到,他们这个行为,确实有存在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为了邻里关系的和睦,他将原先安装在自家正门口的摄像头,移位到了自家门口右上方一些悬梁处,他认为移位后的摄像头,已经拍摄不到原告家中的情况。”

然而,老李夫妇认为移位后的摄像头,依然可以拍摄到自己进出家门的画面,坚持要小胡夫妇拆除摄像头。双方协商无果后,老李夫妇起诉到法院。法官实地走访发现:小胡夫妇家移位后的摄像头虽无法拍摄到老李夫妇家中的情况,但摄像头正对该楼层的电梯出入口,老李夫妇平日进出家门的相关活动信息均能被记录。

陈莹介绍:“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与公民个人相关的隐私信息,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的公民在未经得他人的同意下,私自拍摄、摄录有关于他人个人信息活动的,就是属于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行为。”

对此,法官建议:可以在摄像头前安装一块挡板,将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严格限定在小胡夫妇自家门口,经过协商,被告小胡夫妇也表示同意。“最后我们通过现场再次查看发现,安装挡板后的摄像头,它仅能拍摄到被告家门前一米范围之内的距离,而没有办法拍摄到原告,以及他进出家门的任何信息,在审理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实际解决了所谓侵权的行为,最后我们就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之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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