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防火员因“不雅监控”被拘,公共监控下有隐私吗?律师解读

来源:腾讯网 2023-10-08 22:14:59

近日,一段监控视频在网上传播,网传系江苏常熟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监控拍下的画面,一对男女在户外发生不雅行为,同时有人用话筒实时“评论”。

网传视频显示,事件发生在2023年10月5日17时48分左右,地点位于苏州常熟的虞山森林防火通道,具体位置为王石谷纪念馆西南。视频显示,一对男女在户外发生不雅行为,而旁边有人用话筒实时“评论”,同时还有其他人员附和。

10月8日,江苏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近日,网传“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不雅监控画面”图文信息,虞山街道迅速开展核查。经查,10月5日17时许,虞山森林防火队员林某在值班期间,违规拍摄不雅监控画面并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资料图】

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当值其他三名队员未对林某拍摄传播行为劝导制止,虞山街道已对三人进行停职处理,由街道纪工委进一步调查。

此次事件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公共摄像头里的画面是否属于隐私等成为网友关注焦点。10月8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针对社会争议进行法律解读。

焦点一、实时展示的摄像头记录下公共场合的个人行为,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易旭认为,公共摄像头通常用于监控公共场所,这种情况下,人们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往往不被认为是隐私。因此,被实时展示的公共摄像头记录不算是隐私侵犯。

如果公共摄像头拍摄到公共场所里的个人不雅行为等,可能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或名誉受损,单纯拍到不算侵犯隐私,除非有录制或传播行为。

但如果这些公共摄像头监控到的是个人在私人场所的活动,那么这就属于隐私,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无论个人是否违法,私人生活的隐私权应该得到尊重

焦点二、如果监控人员发现被监控人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否有义务采取保护措施?

易旭认为,监控人员有责任保护被监控人的隐私权。如果监控人员发现监控内容涉及可能侵犯公民隐私的情况,他们应该采取措施,比如停止观看,报告给上级或相关部门,以保护被监控人的隐私权

如果他们不采取措施而继续观看、保存记录甚至转发传播,将可能构成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

焦点三、此次事件中被处罚的工作人员行为是否违法?

易旭表示,防火员林某的违法行为包括违规拍摄不雅监控画面并转发。这违反了个人隐私权,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其他被处罚的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看到了视频,并且并未及时制止或报告,那么在法律上也可能受到责任追究,因为他们的职责包括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隐私权。他们被处罚可能是因为他们在知晓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没有遵守职责采取行动。

焦点四、普通市民在家门口或店门口的摄像头拍下的画面,哪些情况可能会侵犯隐私?

易旭认为,私人生活的记录:如果摄像头在私人住宅或私人场所拍摄到了个人在家中的私人活动,比如更衣、洗澡等,这被认为是侵犯隐私的行为。

敏感个人信息:如果摄像头拍摄到了个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个人信息,这也被认为是侵犯隐私的行为。

性生活的记录:任何形式的性行为或者性行为暗示的记录都被认为是隐私,无论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场所。

健康状况的记录:涉及到个人健康问题、医疗记录等的拍摄也被视为侵犯隐私。

焦点五、如果有人在公共摄像头下故意摆拍,导致不知情的他人被拍下并遭遇负面评价或网暴,这种情况是否侵犯隐私?

易旭认为,故意拍摄并公开引发负面评价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隐私:如果有人故意在公共场所或者私人场所拍摄他人,并将视频散播到公共网络,然后通过编辑或者其他手段制造负面事件,这被认为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即便是在公共场所,也不应该将他人的私人行为或者隐私进行公开曝光,尤其是用以引发负面评价或者网暴。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诽谤、侮辱等罪行,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涉及者可能会面临刑事或民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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