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日报》头版头条丨三地检察协同护航美丽长三角 天天报资讯

来源:二三里资讯 2023-03-20 19:57:57

据苏州检察发布:

长三角山水相连、河湖相通。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长三角三省一市相互毗邻,生态环境问题休戚相关。打破跨区合作壁垒,一体化治绿已经成为基本共识。

苏州市检察机关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与上海、浙江等地检察机关紧密协作,不断健全示范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保护机制,加强区域协同治理,一体化推进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在办理督促保护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时,通过“检察一体+府检联动”“技辅+智辅”“小区划+大区划”“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有效推动大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该案入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动大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入选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资料图】

打破区划壁垒,共护美丽家园

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卫星遥感监测到的大运河流域4条涉水问题线索层转至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及京杭大运河、太浦河、頔塘河、苏申外港线等多条水线。该区域航运发达、码头密布,存在不同程度的废水直排、泥浆偷倒、扬尘污染、违法建设等问题。

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通过加强检政联动、跨区划协作,发现问题50余个,督促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整治提升29家,拆除违建13.64万平方米,为17家企业补办环评手续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改造提升标准化码头10个,修复市政管网10处……

为打破生态环境检察保护行政区划壁垒,促成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全流域联合保护,吴江区检察院联合青浦、嘉善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区划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细则》,对太浦河、京杭大运河等跨区域水体开展联合保护,建立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相关水域多次开展联合巡航,针对水域污染、侵占岸线资源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在办理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吴江区检察院对4家存在码头堆场露天作业、废水直排入河等污染情形的企业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考虑到该案涉及的太浦河、京杭大运河、苏申外港线等水体流经周边两省一市不同区域,可能影响到毗邻区域水环境和沿岸线生态环境,吴江区检察院一方面委托上下游区域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污染源头调查,并邀请青浦、嘉善检察机关听证员参与集中公开听证,就污染企业的生态损害赔偿问题开展磋商;另一方面着力推动属地政府针对非法排污、码头扬尘、沿岸违建等问题深化专项治理,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

最终,4家违法排污企业共支付损害赔偿金3万余元、放生鱼苗5000余尾,以货币赔偿和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环境,其中1家企业整体搬迁并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吴江区检察院还积极推进最高检“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使用,建立跨省信息交换通道等信息化平台“青吴嘉检察专网邮件系统”,不断强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检察数据共享和交换体系建设,依托数字应用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引入专业力量,解锁环境损害鉴定难题

在办理环境损害类案件中,检察机关经常受到环境损害鉴定取证难和周期长的困扰。为破解这一难题,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与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签署《青吴嘉生态资源公益诉讼鉴定评估服务保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托该机构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多年的专业优势,以及20余名省部级以上专家人才为支撑的强大“外脑”,着力破解环境损害鉴定取证难、鉴定周期长等难题,还积极探索实行“先鉴定后付费”新模式。

在对周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提前介入时,吴江区检察院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调查,确认周某等人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事实,便根据协议委托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进行鉴定,研究院很快就出具鉴定结果。

2022年10月,吴江区检察院依据鉴定结果等证据,向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2月,经法院调解,被告周某等人通过支付赔偿金、劳役代偿等方式承担污染环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438691.51元。经周某等人所在户籍地村委会出具家庭困难证明材料,调解协议还约定周某等人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于五年内付清环境损害赔偿和鉴定评估费用。

打造实体阵地,共筑生态修复屏障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苏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大运河、太湖、长江入海口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统筹建成集补植复绿、劳役代偿、增殖放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江河湖海”公益修复基地体系,为修复受损生态找到检察“最优解”。

2022年10月27日,长三角联合生态修复基地(平望·四河汇集)在平望镇大龙荡生态体育公园投入使用,通过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共同筑牢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基地坐落于苏州“运河十景”之一平望·四河汇集,占地1124亩,吴江区检察院与吴江生态环境局、平望镇政府共同探索建立了碳汇林片区、增殖放流片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片区、绿化养护片区、水体清洁片区五大片区,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进行替代性修复、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等模式,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侵权责任人修复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实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

同时,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还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构建示范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打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的示范样本。

吴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建伟介绍,接下来,该院将以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建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宣传,不断深化与相关行政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咨询协助、案件联办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表示,大报告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为检察机关找准环境公益诉讼这个长三角一体化的“黄金切口”提供了充分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打破思维局限,全方位拓展示范区三地检察协作领域空间,服务国家治理和国家战略,让绿水青山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和强大支撑,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丨苏州日报

文丨王小兵、黄姗

编辑丨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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