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南京再出新政助力土地市场发展_全球热推荐
(资料图)
现代快报讯(记者杨晓冬)南京土地市场迎来利好政策。3月2日,现代快报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南京印发《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据了解,《规则》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了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这也意味着南京拍地可用银行保函替代竞买保证金。
△通知截图
什么是银行保函?记者了解到,银行保函是指由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一种见索即付保证函,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开立的书面担保。银行保函应当明确竞买人参与竞买地块的编号,保证该单位有能力缴纳竞买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且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竞得地块后,须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等额保证金并签订相关合同,否则开立保函银行需履行担保责任。
除了明确了银行保函的定义及保证责任,《规则》还明确了银行保函的开具及确认周期、使用程序、退还、兑付以及交易超期的处置。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可向各类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竞买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天。保函开立完毕后,竞买人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将保函原件提交至托管银行,托管银行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并受市场中心委托负责保函的索赔工作。
△《规则》相关内容
在使用过程中,托管银行需及时进行保函查询验证,并在竞买报名时间截止前出具《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竞买人将保函原件存于委托开具《确认函》的托管银行,市场中心接收《确认函》后,视同竞买人完成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程序,竞买人报名成功取得土地竞买资格。
据悉,该《规则》从即日起施行,外币保证金暂不适用。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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