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聚看点】动保组织“拘禁审讯”猫贩?保护动物不可滥用“私刑”

来源:极目新闻 2023-03-01 12:02:01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网传“苏州动物保护组织拘禁一名猫贩,并对其采取暴力殴打、强令下跪等方式进行‘拘禁审讯’”,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关注。事发后,苏州吴中区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查,此事实为网络爱猫人士对虐猫者的报复之举,警方已对涉案的李某和牟某某等人开展调查,将依法进行处理。(据3月1日央广网)


(资料图片)

官方通报

据官方调查结果,李某(男、公司职员、非猫贩),近期多次以领养为名将获取的猫虐杀,并在网上发布虐猫视频、发表挑衅言论,引发部分爱猫人士不满。网民牟某某通过网络召集爱猫人士赵某某、李某、史某某等6人,于2月25日下午在某商业广场将李某围堵,对其实施了人身控制、打耳光、脚踹、侮辱等行为,之后将现场视频发到互联网上引发关注。

网传视频截图

这是一起很典型的、针对虐猫者的报复事件。“虐猫”本身就是极其残忍和病态的行为,相关视频特别容易激发人内心的怒火和仇恨,对小猫等伴侣动物有深厚感情的人,会对虐猫者感到无比痛恨,难以容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他怎么对猫,我们就怎么对他”的报复行为,却极其不可取,不但涉嫌违法犯罪,会让自身付出沉重的代价。而且也让整件事,离动物保护所呼吁的文明和博爱越来越远。

苏州小动物保护协会此前发表声明称与此事无关

这起案件,很难让人不想起此前发生过多起动物保护人士与贩卖、虐待动物者的冲突。曾经有动物保护人士冲上高速公路逼停运狗车辆,曾经有爱猫狗人士曝光虐猫者信息,对其进行网暴;也曾经有爱狗人士对狗贩子施行非法拘禁、侮辱和殴打。虽然说,在这些动物保护人士冲动的想法里,他们也只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但是这样的私刑报复是为法律所不容的,也不利于动物保护理念的推广。因为,在普遍的社会认知中,针对人的暴力依然比针对动物的暴力,更难以接受和容忍。

虐待动物当然是非常残忍野蛮的行为,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所不齿。而这一类行为的屡禁不止,也的确与专门法律的缺失紧密相关。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对这类明显渲染暴力、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遏制和惩处。

恶意传播虐待动物的视频,或是在网络上售卖,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被杀害和虐待的动物是偷来的,更可能构成“盗窃罪”。也就是说,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但如果动物保护者善用法律武器,执法部门依然可以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虐待动物并上网传播者进行处罚,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但如果不相信法律,不敬畏法律,动用私刑,以暴制暴,不但自身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无法达到保护动物的目的,还可能影响公众对动物保护的认知,让这项工作的推进更为艰难。

类似的冲突已经发生了不止一起,虐待动物的潜在社会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这类病态的、享受虐杀的行为,很容易对青少年产生误导,而且往往最后会从对动物的暴力,发展为对人的暴力,不仅仅关乎动物保护,更关乎社会安全感。期待法律可以早日打破沉默,以专门的立法去严惩和遏制这种血腥惊悚、无视生命尊严、损害社会风气的极端举动,而不是任其变成一种“私人恩怨”。这既是对动物的保护,也是对人自身的保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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