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焦点!稳生产、扶主体、促消费,江苏出台21条政策措施“组合拳”,更好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稳生产、扶主体、促消费、扩投资、强外贸、优服务。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政策措施》包含6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这些举措具体聚焦哪些方面,如何能让更多农业经营主体用好这套政策措施“组合拳”?2月17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措施》做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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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气会现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季宇轩 文/摄
把稳牢“压舱石”作为首要任务
“强化农业生产政策支持,这是最开始的3条。主要包括提早安排省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粮食、油料生产支持;支持生猪、蔬菜、水产品等“菜篮子”工程建设;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等。”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人士指出,《政策措施》把稳牢“压舱石”作为首要任务,强化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的政策支持,结合农时农情特点,通过提早安排资金、优化财政补贴等举措,加大对稳定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生产重点领域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全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提供坚强支撑。
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加大对农业经营户补助力度
第二部分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共6条, 主要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链主”企业和骨干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支持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尤其加大经营主体金融信贷支持,破解堵点卡点;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人士表示,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主体是关键。
《政策措施》共21条,从生产、经营、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扶持主体发展。如在生产环节,对实际种粮农户、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主体等给予补贴;在经营环节,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改善经营条件给予奖补和金融支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流通环节,积极搭建各类展销平台,推动产销衔接等。全方位为主体注入政策“活水”,提升主体发展动能。
释放城乡消费潜力,培育农业农村新业态、新消费场景
第三部分着力释放城乡消费潜力,共4条,主要包括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开展“苏韵乡情”系列推介,支持建设省级休闲农业精品区、推介休闲农业“乡产”;对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农业品牌建设给予支持;大力发展展会经济,举办一系列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农村电商发展,打造新营销场景。
记者了解到,恢复和扩大消费是经济好转的重要任务,释放城乡消费潜力是重要一环。《政策措施》把释放城乡消费潜力作为重要着力点,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协同发力,多渠道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和休闲农业供给,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培育农业农村新业态、新消费场景等,努力挖潜力、扩增量。同时,促进更高水平对外交流合作。
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促进更高水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
第四部分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共3条,主要包括启动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内开工建设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年度投资额1000亿元以上;支持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争创一批国字号平台载体和省级园区。
第五部分促进更高水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共2条,主要鼓励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实力强的开放型农业企业;支持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国际交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人士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将在农业农村系统全力营造“四敢”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三农”干部改革创新能力,鼓励农业新主体创业创新,尊重农民首创精神。
21条政策措施都是农业农村系统“必须干、马上干、一定要干好”的事项,持续优化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确保政策措施落细落地。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扎实有力推进政策实施,强化跟踪督导,坚持清单化、节点化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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