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看:新增补贴!仪征市残联出台惠残政策为残疾人幸福“加码”

来源:仪征发布 2023-01-06 08:06:38

为解决全市困难住院精神残疾人治疗康复问题,提高精神残疾人的治疗率,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同时为保障全市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吸引更多不能正常就业的残疾人参加辅助性就业,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仪征市残联联合仪征市医保局出台《仪征市对困难住院精神残疾人和参加辅助性就业残疾人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困难残疾人和辅助性就业残疾人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补贴进行补贴,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医疗保障制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补贴对象

1.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长期住院并自费缴纳江苏医惠保1号的持有精神类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原则上指未被各镇(园区)纳入兜底保障的残疾人。

2.“残疾人之家”内从事辅助性就业半年以上并自费缴纳江苏医惠保1号的持证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补充医疗保险:按江苏医惠保1号(现为158元/年)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随江苏医惠保1号缴纳标准同步调整。

三、补贴原则

1.定点机构。一是市第二人民医院。二是须在民政局登记注册且接受市残联监督管理的“残疾人之家”。

2.对象要求。一是在市第二人民医院长期住院的困难残疾人,原则上指未被各镇(园区)纳入兜底保障的残疾人。二是在“残疾人之家”内从事辅助性就业半年以上的残疾人。

3.保险类别。补充医疗保险是指面向江苏全省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即江苏医惠保1号。

4.其它情况。一是精神残疾人出院后不再享受补贴。二是残疾人离开“残疾人之家”后不再享受补贴。三是财政供养人员不再享受等。

这一惠残政策的出台,大大减轻了残疾人的就医压力,有效保障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使残疾人的生活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ND

来源:仪征市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梧桐

审核:赵国民

监审:王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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