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

来源:扬州日报 2022-12-29 06: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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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医保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参保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部门经研究决定,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将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有关事项如下:

一、延长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仍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标准执行。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80元;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260元。

三、确保待遇享受

延长期间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通讯员 扬医保萱 记者 张庆萍

关键词: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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