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播报:金毛犬眼睛被主人挖掉,流落街头被救后离世,是否违法呢?
(资料图)
近日,在江苏启东,在大街上有一只两岁的金毛犬双眼流血,爱心人士赶忙联系小动物保护协会紧急救助,金毛被带到救助站以后,工作人员发现这条流浪狗多处骨折,头部脑震荡并且一只眼睛也被抠掉,救助人员紧急对金毛进行治疗,但是因为受伤太严重没能抢救回来。
经过调查发现,这只金毛被主人多次丢弃,但是由于金毛记着回家的路,每次都被抛弃后都能回到家,狗主人为了让它不再回来,就挖掉了它的眼睛。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狗主人太狠毒了,这种人不仅不配养狗更不配做人。也有网友呼吁,要加快对保护动物的立法,严惩这种虐待动物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我国现阶段只有一部针对濒危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而没有关于宠物等普通动物的动物保护法,但是这并不是说虐待动物的行为就不会受到处罚。
如果是有主人的动物,动物作为主人的财产,其他人虐待杀害动物的行为则属于故意毁坏财物,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本案中的施虐者是狗主人本身,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把虐待动物的行为规定是违法行为,因此狗主人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而并不违法。
总之,对于使用挖眼的方式虐待动物,大多数人心中是不能接受的,这也是很多人希望把虐待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的群众基础,老洋也在这里呼吁,即使不爱也不要伤害。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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