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看热讯:实名曝光丨南通市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2022-12-02 08:49:24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尾气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逐渐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源头。为持续深化机动车排污治理,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严厉查处违规检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为扩大震慑效应,现对五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行为予以曝光。

案例一


(资料图片)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8日,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通华威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调阅视频监控和检测报告发现以下问题:①检测某车辆时,取样探头插入深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发动机转速监测不规范。②在对某车辆检测时,车辆在检测滚筒运转时,取样探头掉出约10-15公分,检测继续进行。③部分车辆检测报告中污染物测试的检测员签字人员勾选错误,勾选为当日上午未进行尾气检测的另一检测员姓名。上述五辆车检测过程均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的相关要求。

查处情况

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在机动车检测中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二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12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海门区上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现场调阅某车辆检测过程数据,发现该车辆在80%检测采样点扭矩小于100%检测采样点,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查处情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在机动车检测中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三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22日,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通福马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调阅该公司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发现部分汽油车、柴油车检测方法适用错误,未按《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285-2018)6.3.6、11.1、《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18)6.3.5、7.3.1、11.1、B.2.1.3、B.2.2.1.2.4.2要求开展检验。

查处情况

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在机动车检测中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处罚款人民币2.33万元。

案例四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1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开发区南通耀途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调阅该公司车辆检测报告和过程数据,发现2022年5月19日该公司在检测车辆时,使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第一次检测因功率不达标,进行了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过程中,过程数据显示,该车车速超过了100km/h。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18)要求。

查处情况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在机动车检测中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五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23日,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交办线索,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启东市友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检测线正在进行尾气检测,检查发现该公司对1辆汽油车采用两种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对2辆柴油车使用加载减速法检测时未按规范选择合适的档位。

查处情况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在机动车检测中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0元,处罚款人民币2.15万元。

上述案件暴露出南通市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仍然存在管理混乱、法律意识淡薄、人员专业素养不高等问题,请广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以案为鉴,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人翁意识,把好机动车排放“准入关”,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贡献力量。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按规范开展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净化机动车排放检验环境。

信息来源:南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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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主办: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主编:孙健

审核:孟庆闯

编辑:陈刘露

版式:吝子春

关键词: 生态环境局 排放检验机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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