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楼盘看房却被“刷走”人脸!开发商:只是为了安全巡查……

来源:南京零距离 2022-11-27 15: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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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如今广泛应用在支付、门禁出入等场景中,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便捷。但未经许可,随意采集人脸信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顾客只是去看房,为何人脸信息会被“刷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张女士准备在苏州购买一套住房。2021年,她在一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姑苏区一售楼处看房,但当时没有签约。半年之后,张女士在另一家中介的陪同下,再次来到该楼盘,并与置业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中介的工作人员承诺,商品房销售成功后,可将开发商支付佣金的50%返还给张女士。

中介公司随后拿着签约合同,准备找开发商结算佣金,但开发商表示,张女士已经属于第二次到访。原来,在第一家中介公司带张女士前来时,虽然没有签约成功,但她的人脸信息已经被采集。按照该公司内部的规则,已经认定张女士认购房屋时属于自然到访客户,不是任何中介机构的客户,开发商最终没有与中介结算销售佣金,所以张女士也无法获得返利。

随后,中介工作人员将事情的原委告诉张女士,表示无法返还佣金,也将张女士被抓拍的截图发送给她。这时候,张女士才意识到她的人脸信息被用于“判客”,于是起诉至法院。

开发商解释称安装摄像头主要是用于安全巡查,但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为判别客户来源,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擅自在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储存、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构成侵权,应承担删除信息、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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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闫高阳表示,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于人脸信息搜集都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明确征得个人同意,并且一定要按照其公示和与当事人约定的方式进行使用,开发商以安全巡查的名义搜集人脸,却最终用于判定顾客的来源,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在人脸识别系统中删除张女士的人脸信息。

关键词: 姑苏区人民法院 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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