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人 重要缴费通告

来源:睢宁县广播电视台 2022-11-01 08:39:57

致睢宁县城乡居民医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参保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长期对我们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缴费和待遇水平相对等的医疗保险制度。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充分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在这里向您提醒当前已经到了一年一度参保缴费的日子,并就大家关心的医保问题进行简要介绍。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缴纳呢?

一.参保范围

(一)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具有我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居住在我县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县的人员,不属于规定的参保范围。

二.缴费时间及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自 2022年10月3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23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含照护险20元)。

提醒:符合我县医疗救助政策文件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一、二级重残人员,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95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并在正常参保情况下)等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参保费用。

三.缴费方式(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一)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后,首先授权该小程序获取用户信息,随后进入首页。首次使用的用户需先经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选择您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

在“请选择缴费年度”中选“2023年”。如需代他人缴费,则可通过右上角“切换缴费人”进入缴费人管理界面。选中后点击一键支付。

(二)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等柜面、自助机缴费,农商银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

大家都非常关心,在参保缴费后,可以得到什么保障呢?

居民医保是以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属于政府主办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政府主办的医疗保险的唯一原则就是保障人民“医有所保”。

大家相当于每天花费1.05元,就可享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含门诊医疗待遇)可达25万元。

居民医保政策的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二级医疗机构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

在此基础上,还有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额度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18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门诊提高至2400元。还有特殊病种门诊保障,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等等。

大家可能还会问,在参保缴费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制,先缴费后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在缴费期内及时足额连续缴费。居民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并缴纳次年费用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待遇的续保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3月31日后缴费的设定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后,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至12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设定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对于已经取消身份的医疗救助等困难人员,要及时缴纳个人参保费用,防止出现因个人未缴费而影响医保待遇情况发生。

(四)如您需要为外出务工子女或家人缴费,请确认他们是否已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五)已进入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停保、退保或参加职工医保时,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不予退回。

此外,您还可以同时考虑参加市医疗保障局主导的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惠徐保”,每年个人缴费69元,最高保障200万元。以及全省统一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江苏医惠保1号”,每年个人缴费158元,在基本医疗保障之外享受多重保障待遇。

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在“全民参保”“人人享有医保”的进程中,医保将永远是您承担疾病风险的坚强后盾,为您的家庭幸福保驾护航。我们在此真切期盼您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家人守护一片健康平安的蔚蓝天空。

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

睢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12366

编辑丨葡萄

审校丨李璇

责编丨仝勋 张思考

监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

关键词: 职工医保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