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面临灭绝,捕杀要获刑!

来源: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2022-10-28 09:43:18

【案件回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19年10月,被告人吴某某、何某某在明知獐子系国家不允许猎捕的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多次驾车至N市浦口区境内,采取架设电网的方式,非法猎捕獐子、兔子、狗獾子等动物。后将猎捕到的獐子及兔子存放于他人冷库中,另将猎捕到的兔子15只、狗獾子2只出售给赵某某、赵某父子(均已被行政处罚)。

X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吴某某、何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吴某某、何某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及赔礼道歉等。

野生动物面临灭绝,捕杀要获刑!

【瀛台律师论法】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告人吴某某、何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吴某某系主犯,有前科;何某某系从犯,退出违法所得,且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一审法院分别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何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二被告人赔偿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40880元,并在J省省级纸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野生动物面临灭绝,捕杀要获刑!

【瀛台律师提醒】

2018年末至2020年初,通过生物多样性科考统计,老山地区的獐子种群已不足百只,种群分布破碎化,已形成生殖孤岛。涉案被猎杀的23只獐子属于老山獐子种群,如果后续不进行种群补充和修复,可能面临灭绝风险。

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判处实刑,同时判令其承担相应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并在省级纸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旨在遏制对野生动物资源贪婪、无度索取,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长江流域自然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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