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文:光影瞬间|在最近的地方

来源:江苏高院 2022-10-20 09:42:43

乡里乡亲的“鸡毛蒜皮”

寻常百态的“人间烟火”


(资料图)

在家长里短里

寻觅正义与真相

于法条内外

找寻情理法的交融

01

让我看看,这么多东西怎么算?

家住南通通州兴仁镇某村的张某生前从事红白喜事一条龙服务。2022年上半年,张某因病突然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只留下一堆“特别”的财产。为了张某的遗产,其家人对簿公堂,要求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分割。

为查明张某遗留财产的具体种类和数量,通州法院兴仁法庭洪峰法官与书记员这天一早来到张某老家了解情况。现场,张某遗留的财物堆满四个仓库,里面都堆放着锅碗瓢盆和桌椅板凳等物品。在双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的见证下,洪峰对物品一一清点、细细查看:“方桌116张、圆凳478只、餐盘1000只、骨灰盒18个、冰棺2只、寿衣18件……”

近4个小时的归类和梳理,终于将张某遗留的实体财物清点完毕并记录在册。财产种类和数量的准确查明,不仅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也为后续依法分割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片:捷 飞(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文字:李 慧(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水,究竟是从哪里漏下来的?

02

南通通州的周某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原本欢欢喜喜买了套二手房,谁料住进去后却发现房屋墙体、屋顶等多处受潮发霉、剥落。周某认为,这是楼上住户家水管漏水导致。而楼上邻居王某却称,自家屋内也有类似现象,认为周某家房屋受损是外墙渗水引发,而非漏水。双方矛盾逐渐激化,闹上了法庭。

抓住双方争执不下的这个根本问题,兴仁法庭洪峰法官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决定去现场一探究竟。来到周某家后,洪峰爬高上低四处查看,发现周某家厨房、卫生间、客厅和卧室都有被水浸泡发霉的痕迹。随后洪峰又来到王某家,看到王某家墙壁确实也有被漏水损坏的痕迹。在向周围邻居了解情况后,洪峰得知,该栋房屋年久失修,因此下雨时外墙和屋顶可能会出现渗漏现象。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现场勘察和走访了解,洪峰一方面向双方告知渗漏原因需要向专业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另一方面,从诉讼风险、邻里和谐、换位思考等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并建议先各自将自己房屋的防水防渗设施进行维修加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看到法官专程上门攀高寻找漏水原因,两家人都有些过意不去,双方矛盾也缓和了许多,他们当即表示听从法官建议,合力采取措施先解决渗漏问题。

图片:捷 飞(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文字:李 慧(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03

池子,能建成吗?

建设农村污水处理池,本是惠及百姓的一项民生工程。然而,姜堰区罗塘街道王石村一村民却以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将会对其身体健康产生侵害为由,一纸诉状将污水处理池的施工方告上了法庭,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为查明案件事实,姜堰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孙素华和法官助理李德琴、书记员蒋玮一行来到王石村委会,对这起起排除妨碍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前,孙素华一行分别前往原告住处、污水处理池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测距,向当事人、村干部、施工方了解实际情况。

原告认为污水处理池距离其住处不到30米,建成后会产生难闻的气味和噪音,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侵害;施工方则认为根据图纸污水处理池是地埋式,上方将建设小花园,不仅不会产生气味和噪音,还会美化环境。

村干部反映原告系原供销合作社员工,其所住的房屋是供销合作社废旧的宿舍,其并非该村村民,在另处还有住处。

为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孙素华向周边住户发放了社情民意征求表,征集村民们对本案的意见建议,一致认为污水处理池的建成会惠及全村村民,不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姜堰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污水处理池的建成会对其健康产生侵害,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图片:陈颖娇(泰州姜堰法院)

文字:吴 琼(泰州姜堰法院 )

编辑:赵 璠

审核:张志平 孙烁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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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姜堰法院 通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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